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集团制度

河北省土木建筑业职业教育集团现代学徒制校企例会制度
发布时间: 2017-06-13   点击次数: 0

1. 职业教育集团常务理事会组织成员单位共同制订实习计划, 共同负责学生实习的组织和管理。

2. 推行工学结合,实施双导师制。学校选派专业教师担任实习指导教师,下实习单位指导学生理论学习;实习单位选派技术人员担任实习带教师傅,负责实习生岗位技能传授。

3. 建立信息通报制度,职业教育集团常务理事会、学校、企业和学生家长要定期通报学生实习情况,切实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。

4. 职业教育集团成员单位加强沟通与协调,共同加强对实习生的思想政治教育、职业道德教育、遵纪守法教育和劳动安全教育,了解实习生思想动态,妥善处理实习生的思想、心理和生活等问题。

5.为实习生安排提供专业对口的实习岗位,确定轮岗流程,并根据实习生的实习状况适时调整。

6.职业教育集团成员单位共同研究对实习生的职业技能指导,不断改进指导方法,努力提高实习生的动手操作能力和职业技能水平。

7. 职业教育集团常务理事会建立学生实习管理档案与实习记录,定期检查实习情况,共同组织实习生岗位技能考核。

8. 职业教育集团常务理事会负责实习生的实习鉴定和评比表彰工作,并根据实习生的实习情况和实习单位的用工情况,确定录用人选。

9. 一般定于每月 22 日至 25 日,召开月例会。

 

河北省土木建筑业职业教育集团

     201612